东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培养优秀人才,助力国家发展
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东北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知名学府。作为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重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肩负着培养高素质人才、推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任。学位授予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东北师范大学始终秉持严谨治学、追求卓越的原则,为广大学子搭建起通往成功的桥梁。
东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校设有完善的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确保每位毕业生都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接受评价。
东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分为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三个层次。在学士学位授予方面,学校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要求毕业生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修完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各教学环节规定的学习任务,符合毕业条件;
3. 学业成绩优良,规定课程成绩平均在70分(含70分)以上,实行学分制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0(含2.0)以上;
4. 参加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或经吉林省学位办同意参加其它的学位外语考试。
在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方面,东北师范大学坚持严谨的学术评价标准,要求毕业生在学术研究、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学校设有多个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硕士和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涵盖广泛的学科领域。
值得一提的是,东北师范大学在学位授予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生态学等多个学科给予A级评价。这些学科的优秀毕业生,在学位授予方面具有更大的竞争优势。
东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不仅关注学生的学术成绩,还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如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鼓励学生在学术和实践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学校还提供丰富的实践活动,如实习、志愿服务等,为学生提供锻炼自己、服务社会的平台。
东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我国教育事业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在未来的日子里,东北师范大学将继续秉持严谨治学的优良传统,为广大学子搭建起更加广阔的舞台,助力他们实现人生价值。